申请EXPRESS ENTRY的申请文件中,有一个文件叫做“有效工作协议”,英文Offer of employment – Skilled immigrants (Express Entry),我们说说这个文件的标准。
如果申请人有一份新的工作协议,就必须在加拿大移民部的Express Entry更新,更新的重点内容是:
- 工作协议的起始时间;
- 雇主名字和地址;
- 劳动力市场影响报告书的号码(即LMIA,如有的话);
- NOC代码。
申请人的工作协议也必须满足下面的条件:
- 近期(通常在一年以内);
- 以书面形式;
- 不是来自加拿大的大使馆,高级专员公署或领事馆;
- 必须指明工资和扣除额;工作职责;工作条件。
单独的工作许可并不是工作协议,即使是开放式工作许可。申请人的工作协议还要满足其他的条件,这样在EXPRESS ENTRY系统中才有效。
联邦技术移民和加拿大经验移民一份有效的工作协议必须具备:
还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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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技工移民一份有效的工作协议必须:
还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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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举例说明一下什么是有效工作协议和无效工作协议:
举例1:二个公司雇佣一位重型设备操作工,LMIA上列明了二个雇主的信息。每个雇主提供每周16个小时的工作协议,为期一年。
此工作协议有效。
举例2:一个建筑公司为一个水管工提供了每周25小时的工作协议,但没有签署协议。
此工作协议被视为无效,有效的工作协议必须是每周30个小时以上,并且是全职的。
免除LMIA的工作。只有在二种情况下,雇主在提供给申请人的工作协议,是不需要申请LMIA的:
- 已有LMIA的工作协议,并且已经为该雇主工作了;
- 该工作本身就是免除LMIA的。
但是,雇主必须获得一份新的LMIA,如果:
- 工作许可已经过期;
- 以开放式工作许可工作;
- 有了一份工作协议,但雇主没有列在工作许可上。
申请人是否能胜任工作要由移民官来判定,比如有些工作需要相关的行业认证,那申请人需要持证上岗。加拿大的每个省和每个地区均有相关的行业协会对特定职业进行培训和考核。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联系我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