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在2023年年底的时候,给一个客户办理了加拿大退籍的申请,然后再办理他的加拿大亲属团聚移民,现在这个客户持有加拿大的枫叶卡,在加拿大长期的居住,不过最近这个客户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还想再次的入籍,虽然这样的案例比较少,但我还是整理一下,给大家分享一下,退籍之后申请到了PR身份,然后再恢复加拿大国籍的程序。
首先,申请人必须曾经是加拿大公民;
然后在失去加拿大公民身份后,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在申请入籍的前两年内,作为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实际居住至少365天,这个客户居住到2025年年底就够居住时间了,最后一个要求是报税。
但如果申请人的加拿大公民身份是被剥夺的,或者在成为永久居民的时候收到了驱逐令的情况下,就不能再恢复加拿大国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