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我以前讲过曼省的人口流失率挺高的,包括有些年老的农场主,其子女在外面工作或者生活,基本上也不会继承家族的产业,所以作为申请人,就必须承诺与家人一起居住在曼尼托巴,在这里经营企业,并在该企业中担任积极的管理角色。移民官必须确信你承诺在曼尼托巴生活和经营企业,然后才推荐提名。作为申请的一部分提交的意向声明中,你必须声明了解曼省,并打算与家庭成员一起居住在曼省。
曼省移民官在审理一份申请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如下的一些因素。例如:
1. 你或你的配偶有近亲居住在加拿大其他省份。
2. 你或你的配偶曾居住在加拿大其他省份。
3. 你或你的配偶曾在加拿大其他省份居住了相当长的时间。
4. 你的孩子曾经或现在正在加拿大其他省份学习。
5. 你过去曾访问过加拿大,并且在这些访问期间,你的目的地在不在曼省。
6. 你有一份有效或近期的移民申请,目的地是其他省份。
7. 你或你的配偶曾在加拿大其他省份工作和/或学习过。
8. 你在加拿大其他省份拥有资产。
9. 你的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其他省份。
10. 你和你的家人与加拿大其他省份有密切的联系。
上面的内容也不能详细列举各个场景,也有其他因素,可以反映出你缺乏与家人一起定居在曼省的承诺。从申请人的角度来说,可以改变具体的情况,比如说你正在陪读孩子,在安省居住,这个时候一定要表明,一旦获批申请,就把孩子的学校转到曼省即可,也就是说必须说服曼省的移民局,你真诚的在曼省生活和居住,并且有能力经营农场即可。如果不能打动或说服移民官,那递交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