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给大家做了很多的公证,在其中有些人问我关于公证背后的使用等问题,我基本上都拒绝回答,为什么呢,我和大家说说这里面的门道。
1. 公正性的要求:公证员是独立的第三方,他们的职责是验证和证明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自愿性,而不是代表任何一方提供法律建议或偏向任何一方。为了保持公证程序的公正性,公证员避免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他们的中立性。
2. 职责范围的限制:公证员的职责是确认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而不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解决方案或战略建议。提供法律意见可能会超出公证员的专业范围,甚至与其职责相冲突。
3. 潜在的利益冲突:如果公证员提供法律意见,他们可能会卷入当事人之间的法律争议,进而影响他们的中立性。这种利益冲突可能会损害公证过程的客观性。
4. 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意味着公证员需要对其建议的准确性和后果负责。为了避免潜在的法律责任,大多数公证员选择不提供法律意见,而是专注于执行他们的公证职责。这个情况也是我经常遇到的,比如说公证的使用背景有几百种可能,我只熟悉其中的几个类别,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并不知晓其应用领域的特别要求,所以我选择不提供任何的意见。
因此,通常建议在需要法律建议时,寻求律师的帮助,而公证员的角色则主要集中在文书的认证和验证上。比如说,我前一段时间给一个客户做的委托书,委托某人在墨西哥成立公司,但这个国家对于委托人和受托人有哪些方面的特殊要求,我就不知道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安省公证的法律法规,给委托人和受托人做一份合法合规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