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宋继维,在川普第一任期的时候,美国政府对非法移民的执法和驱逐政策变得更加严苛。其政策重点不仅扩大了执法范围,还明确了优先驱逐的对象。以下是川普政府优先驱逐的非法移民类别:
第一类,也是所有类别中最优先考虑的就是有犯罪记录的非法移民,这里的犯罪指的是犯下严重罪行的非法移民。后来,川普政府还将较轻罪行(如醉驾或非暴力财产犯罪)的非法移民列为优先驱逐对象。如果按照加拿大的刑法标准,那就是无论重罪,还是轻罪,都列入到优先驱逐的目标。
第二类,就是公共安全威胁者,任何被认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人都应优先被驱逐。包括与帮派、毒品走私或恐怖活动相关联的个人,即使没有被正式定罪。大家听清楚了,就是没有被定罪,也就是说无需通过法院审判的程序即可被驱逐。
第三类,近期非法入境者,这个很好理解,川普是11月6日精选成功,在2025年1月20日上任,如果在这个期间还有非法入境者,那对比起来,等于明知故犯,这些人也会毫无争议的被优先驱逐。
第四类,违反移民法庭命令的人,比如说那些已接到驱逐令但未离境的非法移民成为主要目标,包括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庭者。川普政府加强了移民法庭的执法力度,增加了移民法官人数,加速审理并执行这些案件。
第五类,滥用公共福利的非法移民,虽然川普政府未能成功修改法律来全面限制非法移民获取公共福利,但他曾试图以公共负担规则(Public Charge Rule)为依据,将滥用福利的移民列为潜在驱逐对象。但这个标准一直存在争议。
第六类,难民申请失败者,川普政府对庇护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包括提高庇护申请的门槛,加速审查和否决程序。被拒绝庇护的人常被迅速递解。
川普政府对快速递解政策进行了扩展,允许移民当局,在未经法庭审理的情况下驱逐最近两年内非法入境的个人,政府还扩大了执法和驱逐的范围,与此前相比,不再仅仅将严重犯罪分子作为重点,而是几乎针对所有非法移民。这种无豁免的执法方式引发了广泛争议,一方面得到了支持者的肯定,认为其有助于维护法律和秩序;另一方面遭到了批评者的反对,认为其过于严厉且缺乏人道主义考量。这样的争论在加拿大也有广泛的讨论和相互的博弈,也就是说,政府想快速解决这些社会问题,而绕过已有的法律程序,那政府的扩权会让整个社会不安,可能会存在不公和政府滥用权利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