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位外国人已经或者打算递交一份移民申请,同时也想申请加拿大旅行、学生或工作签证,这就是所说的双重意图,即一个意图是移民,另外一个意图是临时进入加拿大居留。这二种意图同时存在是合理合法的。
我们再分析一下移民法的相关条款,即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第22-2条:An intention by a foreign national to become a permanent resident does not preclude them from becoming a temporary resident if the officer is satisfied that they will leave Canada by the end of the period authorized for their stay.
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一位外国人在规定的居留结束之前能离开加拿大的话,那这名外国人打算成为永久居民并不妨碍他们成为临时居民。也就是说,移民官拒签一个非移民类的案件,不会是因为这个外国人打算移民,而是认定这个人在加拿大不会离开,就是通俗的说“长期黑在加拿大”。
所谓的“移民倾向”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其实这个词是从美国移民法中得到的,即美国不允许访问签证(B类)和留学签证(F类)的申请人有移民的倾向,如果这二类签证的申请人正在申请美国移民签证,那非移民类签证通常会被拒签,这也包括曾经申请过移民,而且不能证明移民美国的意图已经消除,或在签证的时候不能让签证官消除申请人打算移民美国的疑虑。
但同时,美国的移民法也规定了双重意图,比如说持有工作签证(H类)的申请人就可以有移民倾向,可以在递交移民申请之后申请工作签证往返美国工作。当然,我们就不详细陈述这个方面的问题。
但为什么有些非移民类签证还是拒签了呢?这里就要说说移民官评估案件的一些因素(加拿大非移民类签证一般说的是旅行签证、留学签证和工作签证等等,和美国的非移民类签证必须面谈不同,加拿大的非移民类签证都是递交的纸质文件或者电子文件),这些因素仅仅针对中国大陆的申请人:
- 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般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户口,或者实际居住地是这些一线城市的,都比较容易通过非移民签证,如果申请人的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在福建(大部分城市)、广东省的部分城市、辽宁、河南,新疆和江苏部分城市的,相对申请率就低很多,一般来说,农村户口比较难申请;
- 如果申请人有固定工作、高职工作、大型国企工作或者政府部门的工作的话,一般比较容易通过加拿大非移民类的申请,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不固定工作就比较难;
- 家庭情况,如果申请人已婚有子女,一般比较容易通过加拿大非移民类的申请,单身相对难一些;
- 资产情况,家庭资产累积和固定资产的因素,会影响移民官判断的结果;
- 申请人的旅行计划,如果申请人有发达国家的旅行记录,移民官会比较相信你不会在加拿大非法滞留;
- 海外教育和工作背景,如果申请人有发达国家的教育或者工作背景,一般比较容易通过加拿大非移民类的申请;
- 曾有过加拿大教育或工作背景的,如果没有留下任何的不良记录的话,非常容易通过加拿大非移民类的申请;
- 如果有发达国家的永久居民身份,即绿卡,就非常容易获得加拿大非移民类签证;
- 申请理由,比如说参加商务考察,是否有加方的邀请信,如果看病,是否有加方的医院邀请,如果旅行,是否有详细的旅游计划,如果探亲,是否有紧密的关系或探亲的理由等等;
- 主观因素,即每个移民官判断的尺度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