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入籍有明确的居住要求,保守党执政期间要求6年间必须住满4年才能申请公民身份,不过自由党政府不久前宣布将公民申请居住时间改成5年间住满3年。无论是哪个党执政,居住要求都是必须的,如果你想入籍,就必须满足这个条件。最近一个申请入籍被拒的华人赵先生,就是因为拒绝移民部要求他提交补充文件的要求而遭拒,打了官司也最终败诉。
跟移民部叫板,结果可想而知。
法庭文件显示,中国公民赵先生于2004年8月来加拿大留学,2011年2月,他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2014年8月,他提交了入籍申请,自称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间住在加拿大。
2015年2月,当时43岁的赵先生参加移民部面试。移民部要求他补充文件,比如租赁协议、房贷文件、工作证明等。结果赵先生对移民部的要求置之不理,没有按要求在30天内补充文件,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移民部就此认为他放弃入籍申请。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的出入境报告显示,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间赵先生没有进入加拿大的记录。赵先生随后向移民部递交了出入境报告和护照。他的护照显示,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间没离开加拿大,当然也就没有再进入加拿大的记录。至于移民部要求他补充如租赁协议、房贷文件、工作证明等文件他不想再提供。
2015年5月,移民部最后一次提醒赵先生:如果他不能在30天内补充文件,又没有合理的解释,移民部就会关闭他的入籍档案。赵先生依旧不予理睬,他马上告诉移民部,他提供的文件很充足,不需要再补充任何文件。
2015年7月,移民部当真关闭了赵先生的入籍申请档案。
入籍申请遭拒后赵先生提起上诉,法官裁决:赵先生的入籍申请被拒是合理的。法官说赵先生的护照和出入境报告不足以证明他曾住在加拿大。他的新旧护照之间有时间上的断层,所以移民部要求他补充文件是合理的,他应该提供更多文件。 然而,他拒绝了移民部的要求,又没有合理的解释,由此判决赵先生上诉失败。
想取得一本加拿大护照没那么容易了
国家邮报报导说,仅在2012年1年时间,移民部就发起了1.1万件调查,其中取消了3100人的公民身份,其中近半涉嫌居住时间欺诈。
数据显示,2011—2012年期间,CBSA共收到317起出入境记录申请,比上年翻倍,在接下来的1年又猛增至1183起,此后逐年上升,2014-2015年期间,CBSA共处理4050起出入境记录申请。
保守党执政期间联邦移民部推出新公民法,在入籍考试方面提高了要求,对英语能力方面提高了要求,此外还包括是否热爱加拿大等,如被发现提供不实资料而取得入籍者,政府也是会作出追溯取消其公民资格的。
不久前的一个案例显示:来自上海的华裔女子王晗(Helen Han Wang音译)于2007年移民加拿大,虽然她按规定住满3年并通过入籍笔试,但是入籍法官在面试后拒绝她的入籍申请。原因是她按照规定在BC省住满3年,当她递交入籍申请之后就离开加拿大返回中国上海与丈夫团聚。2013年6月王晗见入籍法官时被要求重新口试,结果她的口试不及格,满分20分的考试她仅得了6分,与及格所需的15分差距颇大,结果她被拒入籍。
入籍法官强调,即使申请人参加过笔试,但基于测试申请人对加国真实认识,可以要求重考。移民部要求重考的两点理由为:第一、王晗递交入籍申请后就没有住在加拿大;第二、王晗显然不明白公民责任,例如她既然不住在加国,就不该续领牛奶金及GST/HST退税。入籍法官还指出,王晗递交入籍申请后,在长达3年半的时间里,仅重回加国不到6星期,令人关注她有没有与加国联系。
王晗不服此决定向联邦法院上诉。联邦法庭法官于2014年12月作出最终裁决时,认同入籍法官见解,驳回王晗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