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的相关规定,如果申请人犯罪或者被定罪的情况下,是不能入境加拿大的。换句话说,这被称为“因刑事犯罪而导致不可入境”- criminally inadmissible。
这包括轻微或严重刑事犯罪,包括:
- 盗窃;
- 攻击;
- 过失杀人;
- 危险驾驶;
- 酒驾毒驾;
- 拥有或贩运毒品或管制药物。
当然,这些刑事犯罪的清单和名称,都可以在《加拿大刑法》或《管制药物法》中找到。
一般来说,如果刑事定罪的申请人低于18周岁以下的话,是可以允许入境加拿大的。
根据罪行,犯罪发生的时间以及行为,申请人可能仍然被允许入境加拿大,如果:
- 说服移民官员,申请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的恢复条款,或
- 申请恢复并获得批准,或
- 被授予记录中止(赦免),或
- 拥有临时居留许可。
犯罪复原: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所谓的复原意味着申请人被定罪以来,已经过去了足够的时间,申请人的罪行可能不再阻止你进入加拿大。但要参照如下情况:
- 犯罪类型;
- 如果服刑之后经过足够长的时间,和;
- 如果犯了不止一种罪行。
在所有的情况下,只有在加拿大境外犯下的罪行,相当于在加拿大境内的最高刑期少于10年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视为复原。
个人犯罪复原:
复原意味着申请人过着稳定的生活方式,并且不太可能参与任何进一步的犯罪活动。我们可以帮助申请个人犯罪复原进入加拿大。移民部长或其代表可以决定是否批准。
如要申请,申请人必须:
- 在加拿大境外犯罪,但已经过去5年了;在加拿大境外被定罪,服刑期满后已经超过5年了;或已经达到了其他的要求;
- 已经被复原;
- 不太可能参与进一步的犯罪。
关于赦免: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被定罪,并想申请赦免的话,我们可以与与加拿大假释委员会联系。如果申请人赦免推迟/暂缓的话,申请人将不再被接纳。
关于改过自新的情况在加拿大移民法和刑法中都有详细的陈述,我们没法在这里对各个法条加以详细的分析,我们的律师会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请与我们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