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加拿大移民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IRPA)要求加拿大永久居民在每个5年中,在境内实际居住730天。如果永久居民在境外居住没有达到居住义务的话,就有可能会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如果申请人的永久居民卡(通常所说的枫叶卡)过期的话,返回加拿大的时候就要在加拿大境外的使领馆申请永久居民旅行签证(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简称PRTD)。如果移民官发现申请人没有达到此居住义务,PRTD的申请就可能会拒签。
如果申请人收到了PRTD的拒签信,必须在60天内上诉至IAD,当IAD收到上诉材料之后,可能会要求更多的证据,以决定是否采用无口头听证的方式解决问题。当然,申请人还可能会收到建议,并采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这样就不用参加听证会了。如果这些方式都没法解决问题的话,就必须要安排听证会来解决问题了。
申请人必须在听证会之前详细准备上诉文件,IAD必须在听证会的前20天内收到文件、证人信息和解释。
如果上诉被通过:申请人的永久居民身份会被保留,并且申请人会收到PRTD以便返回到加拿大。
如果上诉被拒绝:申请人会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的话,就会收到遣返令。
上诉至联邦法院:如果申请人的上诉被IAD拒绝的话,申请人有权上诉至联邦法院,在此时会有2种可能,一个是拒绝申请人的上诉,一个是把申请人的上诉发回到IRB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