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女子持旅游签证,来加拿大参加ESL英语班,毕业后计划就读同一所学校的大专课程。然而,她在申请学生签证的时候被移民官拒签。该女士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是被驳回。专家指出,这起案例再度说明,来加拿大留学应该走合法申请学签的途经,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消息,现年41岁的张女士在2014年8月持6个月的旅游签证来加拿大。在离签证过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2015年1月,她参加了一个为期三个月的ESL课程。
在当年的2月份,旅游签证到期前,张女士又申请了6个月的延签,但是对移民局只字未提她就读ESL的事情。
2015年4月,张女士从ESL毕业,准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酒店管理的大专课程。
在加拿大就读大专,这需要持有学生签证,所以张女士在当年的5月向移民局递交了申请。
移民官在审查文件时,发现了张女士曾持旅游签证就读ESL,而且未能在签证到期前读完,这属于“非法就读”,并以此为由拒绝了她的学签。
张女士立刻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法官指出,持旅游签证在加拿大读ESL本身不违法,但是必须在签证到期前读完。张女士是在2015年1月就读ESL的,学期为三个月,可是她的旅游签证是在二月份过期,很明显是无法读完的,这就属于违规了。因此,移民官拒绝她的学签申请,并没有错。
这个判决意味着,张女士不得不改变她的学习计划。要等到6个月之后,才能重新申请学签,等拿到拿到合法的签证后,方可开始她的大专课程。